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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建国在"吸收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现状及展望研讨会"上的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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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首先,我代表外经贸部,向各位代表的到会表示热烈的欢迎!为了开好我们的研讨会,厦门市法制局、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以及厦门会展协调办会议处的有关同志,做了认真细致的筹备工作,请允许我代表全体参会代表,对他们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

  自1993年以来,中国已连续成为吸收外商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有关外经贸法律工作会议经常召开。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研讨会几乎每年召开一次,每次都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并提出了许多新课题。这说明外资立法工作已经成为我们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热点。目前,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日期一天天临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正在实施,对外开放、吸收外资也将迈入一个新的阶段。面对新的形势,本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国务院提出,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特别是软环境的建设,包括稳定的政策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体制与科技的创新环境,优越的人才环境,国内产业包括外资企业保护环境,以及完善的法制环境等,这是我们外资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01年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召开之际,我认为,就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现状及展望这个议题进行研讨,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

  在与国际组织的长期交道中,我注意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专家们,作为"发达国家的俱乐部",他们对中国的法律体制研究之透彻,甚至超过我们的一些专家。因为,欧美国家商人要在中国投资,做生意,首先都要了解中国的法律环境是否良好、体制是否健全、政策是否稳定、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这应是我们对外招商引资的宣传重点。以往我们过于注重对优惠政策、廉价劳动力等的宣传而忽视对自身法制环境的介绍。从外商心理考虑,他们更关心的是社会安定,法制健全的良好投资环境,今后我们对外宣传的重点应放在投资环境,特别是法律建制等软环境上。

  为了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遵循WTO有关规定,我国正在抓紧清理、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法律体系,国务院近30个部门已经清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约2300余件,其中拟废止的830余件,拟修订的300多件。今年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修订,至此吸收外商投资的三法及其实施条例、细则的修改任务业已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正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进行省一级法规文件的清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针对外资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法律体系。今天的研讨会将就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做全面介绍,并请各相关部委介绍今年新出台的外资方面的法规与政策,并就今后的立法方向进行探讨与研究。

  我们今天的会议得到了有关方面人士的关心与支持。各跨国公司、投资性公司、三资企业、外国企业驻华代表处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等单位的领导到会并做专题发言;各省、区、市外经贸部门相关的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希望大家能很好地利用此次研讨的机会,交流情况,沟通思想,解决问题。

  最后,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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