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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建国副部长在“商务部2005-2006年援外项目奖励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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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主体,健全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满足更高层次需要的援外骨干队伍

——魏建国副部长在“商务部2005-2006年援外项目奖励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摘要)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同志们,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商务部对今天到会的中央各兄弟单位以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部援外工作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协助。对今天参加会议的援外企业的代表同志们表示欢迎,并通过你们,向奋斗在援外工作第一线的广大援外工作者表示诚挚的慰问。

  同时,我代表商务部向在2005-2006年援外项目奖励评审中的获奖企业和单位表示热烈祝贺,祝贺你们在组织实施援外项目的实践中,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争创优质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塑造了援外历史上的又一批精品项目,得到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赞扬,为促进我国与受援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和增进两国人民友谊又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今天的会议,是商务部近年来召开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援外工作专题会议,也是为配合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后续行动专门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我们希望通过此次会议激励广大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牢固树立援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继承和发扬坦赞铁路建设者等老一代援外工作者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使一大批优秀援外企业凭借一流的质量、一流的速度、一流的服务和一流的安全生产业绩脱颖而出,成为新形势下“政治合格、技术过硬、反应迅速、善打硬仗”的援外骨干队伍,满足更高层次援外工作的需要。为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广大援外企业持之以恒的不懈努力,需要商务部的政策引导和精心培育,也需要各援外兄弟单位和广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积极协助。

  下面,我主要就新形势下加大援外奖励力度和通过齐抓共管全面加强援外主体管理谈几点意见:

  一、加大援外奖励力度,为优秀援外企业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援外项目奖励表彰工作始于2000年,截止目前已先后举办了三届,共有包括援孟加拉卡洛多瓦公路桥等4个援外成套项目荣获优质施工奖,同时,苏丹国际会议厅还第一次荣获援外成套项目优秀设计奖,另有15个援外项目及其实施单位获得通报表扬。这些获奖企业中,既有长期专业从事援外工作的援外老企业,也有2000年以后新进入援外队伍的新企业,他们都是援外战线的优秀代表。新形势下加大援外项目奖励力度就是要充分运用好奖励这种政策手段,使一大批在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援外优秀企业脱颖而出。

  为了加大奖励力度,商务部将主要通过制订出台新的《对外援助项目奖励表彰办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度性调整:

  (一)加大奖励频次

  从2007年开始,援外项目奖励评审将由目前的每两年进行一次改为一年一次。

  (二)扩大奖励范围

  奖励对象将从成套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和物资项目三类,全面扩展到技术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志愿者服务等所有援外项目类型,其中,优质项目大奖将从每次评定1个扩大到每次评定不超过3个。同时,在现有援外项目奖的基础上,将增设集体奖和个人奖,对在组织实施援外项目任务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调整奖励方式

  为更好地体现援外工作的政治性和政策性特点,严格树立援外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责任意识,援外奖励方式也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从单纯奖励议标项目等物质激励方式向“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转变,其中,商务部将主要通过授予荣誉称号、记功以及大张旗鼓的奖励宣传方式,引导获奖企业关注更高层次的精神激励和追求,同时,在正面的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上保证获奖企业居于更有利的竞争地位,使援外任务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向优秀获奖企业集中。

  我们特别要大张旗鼓地做好援外项目奖励宣传工作。对于获奖项目、获奖企业和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我们要注重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并通过举办援外专栏、经验交流会和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在社会上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形成一种了解、理解、支持和赞颂援外成就的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健全援外主体管理制度,积极培育援外骨干企业队伍

  加大援外奖励力度只是优化援外主体的一项政策措施,全面加强援外主体管理,在更高层次上构建满足新形势下援外工作需要的援外骨干队伍,将是一项涉及全局、面向未来的系统性任务,任重而道远。

  2004年以来,随着援外管理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援外主体管理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具体表现在在主体培育方面,相当一部分新企业缺乏承担援外任务的实践经验和思想准备,对援外工作的政治性和政策性要求缺乏正确认识,真正意义上的援外骨干企业队伍还没有形成;在主体监管方面,适当的激励机制、必要的约束机制和刚性的退出机制还不健全;在主体选择方面,现行援外项目招投标制度在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还没有根本处理好“公平”与“合理”的关系,特别在企业评价以及合理反映企业既有业绩和优势方面有待改进。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高援外工作水平的要求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商务部将从2007年开始主要从构建一整套援外企业评价制度入手,通过在此基础上配套建立鼓励政策和严格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强援外主体管理,主动培育一支援外骨干企业队伍。

  (一)建立和健全援外企业评价制度

  商务部近日正式提出在最短时间内初步构建一套适合援外工作特点的企业评价体系,并在评价基础上建立配套鼓励政策,并决定在广泛听取各单位、各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启动实施。

  “规范竞争、诚信经营”是企业立身之本,更是商务部对援外项目实施企业提出的基本要求。新提出的企业评价体系主要是通过建立量化评价指标,以援外企业综合能力及其在参与援外项目竞标和组织实施援外项目过程中的诚信表现为依据,同时参考援外企业在受援国当地自主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特殊优势,为每一个援外项目实施企业建立企业档案。评估指标体系的信息点、采信渠道以及分析评估责任单位,将在现行援外管理体制框架内研究确定。为充分满足援外项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商务部还将建立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评估体系的网络信息平台,并由此逐步形成高效运作、即时更新的企业信息数据库。

  在启用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商务部将遵循“公正与合理相兼顾”原则,将企业评价结果广泛运用于援外任务分配,正确引导企业参与援外项目的公平竞争,树立企业自律守法守约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践约、失范行为,进一步完善援外项目的竞争和分配制度。

  另外,根据“依法行政”要求,为规范援外企业行为,商务部正研究在企业评价基础上严格不良援外企业退出机制,对于存在一般性违约违规行为的企业,首先采取限期纠正、书面警示等预防和警告措施;对于预防警告无效,或涉嫌和认定存在严重违约违规行为的企业,除按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外,将视情节轻重,暂停邀请其参与援外项目投标,直至追加行政处罚,终止其承担同类援外任务的资格,退出援外队伍。

  (二)开展援外骨干企业创建活动

  商务部准备从2007年开始,首先在援外成套项目和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范围内开展“援外骨干企业创建活动”,并对研究制订援外骨干企业配套鼓励政策。

  开展骨干企业创建活动必须注意在政策上把握好以下几点:

  1、援外骨干企业必须“高标准”、“严要求”

  商务部将在援外企业评价制度的基础上按照“高标准”、“严要求”,主要从自律竞争、援外和境外业绩、质量和安全指标以及规范履约等四个方面单独设定骨干企业的创建标准。

  2、不要将创建援外骨干企业与基本层面的援外项目竞争对立起来

  创建援外骨干队伍主要是在更高层次上满足援外工作的需要,与在基本层面上继续鼓励广大企业通过公平竞争不是相互矛盾,而是相互促进。

  3、援外骨干企业不能通过简单的行政命令决定

  援外骨干企业的形成必然是一个过程,必须坚持“政策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要通过广大援外企业在企业评价基础上持之以恒的努力和客观评价来实现,并且实行动态评价和管理,不能由简单的行政命令决定。

  利用这次会议的机会,我向广大援外项目实施企业发出号召,号召大家积极投身到援外骨干企业创建活动中来,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切实树立援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早日成为“政治合作、技术过硬、反应迅速、善打硬仗”的援外骨干企业,为新时期援外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从资格准入入手,规范援外人力资源项目和优惠贷款项目的管理

  除了传统援外项目的主体管理外,商务部正积极采取措施,从资格准入入手,加强援外人力资源项目和优惠贷款项目的管理。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援外人力资源培训工作高度重视。2002年以来,用于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的援外支出增长了近5倍,培训领域和专业范围不断扩展。但相对于援助规模和内容的迅速发展,援外人力资源培训的主体资格管理相对滞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商务部准备按照学历教育、官员培训和技术培训等不同形式,对承担援外人力资源培训任务的主体资格实施分类和分级管理,主要从外事管理能力、专业能力、接待硬件能力、软件能力和经营能力等方面分别设定考核条件。经委托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部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全国性行业按设定条件组织推荐后,商务部将专门组成有关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审定,确定有资格承担援外人力资源培训任务的基本队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形成定点单位网络。同时,为保证援外人力资源培训工作质量,商务部还将为定点单位单独建立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2004年以来,优惠贷款发展迅猛,一方面,原来对贷款使用对象限制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另一方面,近年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性项目的数量和放贷额度增长很快,但这一类项目还没有建立配套的资格准入制度和竞争制度。主体管理方面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优惠贷款的使用效果。为改变这种局面,商务部正会商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几个主要问题,一是放宽对企业所有制的限制,吸纳具备一定经济技术力量的民营企业进入优惠贷款项目实施队伍;二是《关于对外提供优惠贷款援助的规定》(外经贸援发(2001)122号)的有关规定,对于非盈利性基础设施、福利项目引入竞争招标方式,并参照现行援外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的资格条件相应建立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制度;三是对于探讨盈利性或生产性项目的中方企业,也要通过考察其资产状况、偿还能力和信用等级等相应建立资格准入制度。

  四、发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协调和管理援外企业方面的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立体管理局面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援外主体队伍成分多样,隶属关系分散,协调和管理是一项立体、多层面的复杂工作,管理难度很大。商务部在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援外主体管理的同时,希望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联系企业的独特优势,按照责权分明的原则,协助商务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协助做好援外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

  1、继续做好援外成套项目和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的初核工作,严把企业行政许可第一关。

  2、在商务部指导下建立属地援外出国人员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援外出国人员储备信息库,组织援外岗位教育和培训。

  3、对属地援外出国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和指导管理。

  4、协调解决属地出国人员执行援外任务中发生的群体事件、人身伤亡事故和抚恤等。

  (二)协助做好与主体推荐相关的援外立项工作

  1、严格审核申报援外优惠贷款项目的属地企业资信。

  2、推荐属地援外人力资源培训定点单位,负责初核和推荐属地定点单位申报的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并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三)参与与属地企业相关的援外项目管理

  1、受商务部委托,对属地企业承担实施的特急特殊援外项目进行监督指导及协调管理。

  2、参加由属地企业承担实施援外成套项目的检查验收及重大援外工程联合检查。

  3、对属地援外物资生产供货企业进行集中指导管理。

  4、协调地方商检、海关部门做好属地援外物资的产地检验和口岸验放工作,确保出境援外物资质量。

  

  同志们!

  新形势下,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援外工作,尤其是近一时期,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援外未来发展方向、援外战略性任务等大政方针亲自部署、亲自决策,先后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关怀和坚强领导下,对外援助规模每年新上一个台阶,紧急人道主义援助高效有力,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方兴未艾,援外志愿者服务扎实起步,引入对外集中免债机制效果显著,援外优惠贷款项目纷纷上马启动,大批社会公益性民心工程和标志性项目在受援国深入人心。

  在不久前召开的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中国政府宣布了未来3年内对非经贸合作八项政策主张,其中主要内容涉及援外工作。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为新时期建立并巩固中非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不断创造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的国际友好环境所又一次做出的重大外交战略安排。援外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任重而道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商务部愿与中央各有关部委、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并肩携手,形成合力,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健全制度,全面加强援外主体管理,引导和鼓励广大援外企业积极进取,努力建设一支满足更高层次援外工作需要的援外骨干队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下大力气,有声有色地做好我国的对外援助工作,为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安全,提升我国际地位,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新时期援外战略决策而努力奋斗。

  值此2007年新年即将来临之际,祝各位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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